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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整理:jimmy2024/11/6浏览2
简介网上交易已经逐步为大家所熟知了,但是还有很多人持反对或者犹豫态度.探究其本质原因为以下两方面:产品质量性问题和支付安全性问题. 首先来阐述产品质量性问题.网上交易的物品只能通过有限的文字资料还有简单的静态或者动态的图片来了解.不能身临其境的得到感观上面的信息,比如衣服等产品,不能得到手感等信息.从消费者一般心里来分析,商品的购买必须要眼见为实,而网上购买的产品质量究竟如何他们是很难相信的.这一点就要求中国的法律问题加以控制.对在网上进行销售的商家进行法律监管.比如网上公司注册等等.使网上销
网上交易已经逐步为大家所熟知了,但是还有很多人持反对或者犹豫态度.探究其本质原因为以下两方面:产品质量性问题和支付安全性问题. 首先来阐述产品质量性问题.网上交易的物品只能通过有限的文字资料还有简单的静态或者动态的图片来了解.不能身临其境的得到感观上面的信息,比如衣服等产品,不能得到手感等信息.从消费者一般心里来分析,商品的购买必须要眼见为实,而网上购买的产品质量究竟如何他们是很难相信的.这一点就要求中国的法律问题加以控制.对在网上进行销售的商家进行法律监管.比如网上公司注册等等.使网上销售也注重品牌效应.在逐渐的市场占有过程中树立公司的品牌.比如通用,戴尔等大型跨国公司的网上销售会让人十分放心.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商家的自身努力.法律方面进行监管,对于质量有问题的产品进行网上封杀,制造一个良好的网上环境.这样长久下去.网络世界会和现实世界一样成为一个有秩序,有规则的市场的. 其次就是支付安全性问题了.这点是让很多人比较担心的.尤其目前很多商家都实行的先汇款后发货政策. 由于网络交易是虚拟的,有些交易双方并不了解对方的正式身份,使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现在网上诈骗屡见不鲜,必须使网络的真实性结合起来,以判断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凡是从事盈利性交易,应到公安机关申请执照,以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双方可以通过营业执照了解对方的身份,在互联网上也是相同的,但在网上是如何判断的呢?这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有人建议,可以建立电子版的营业执照,由电子执照和电子密码两部分组成,有了它,企业就可以在网上交易过程中相互识别身份,正确了解对方企业营业执照上相对的事宜,解决相互确认身份的难题. 按目前法律规定,经营者从事活动就可以从国家政策中决定哪些经营活动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而从事网络经营的主体却并没有按照合适的经营范围进行活动。对于这种情况,现有的法规,就有可能抑制网络经营的发展;如果置他们于不顾,就可能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似乎也不可取.是否可以考虑对现有的需要审批的事项,根据现实存在的合理性,未来发展的趋势,网络的特点进行选择,其他均可放开经营,只不过是经营环境和交易手段有所不同,有一个新的主体,电子商务服务商,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网络交易,提供运行和保障服务。目前网上交易有三种主要方式: 其一: 纯粹平台型的网站.在网络上为企业提供交易的平台,企业可以在平台上面进行商品买卖,而网站本身不参与商务交易.这中形式典型的案例即全球最大的B2B网站:阿里巴巴.网站建设的人性化一些.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在其上面注册参与采购和销售.而网站要注意的也就是安全性问题.对每一个在其上面注册的企业都需要经过审查检验.使得网站的安全性加强.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好的一个交易平台. 其二: 经纪人型,主要提供网上经济服务;就是指企业直接进行网上销售,拥有自己的网站,在网站上面进行信息发布,商务磋商,订货,支付等商务交易的主要环节.这一模式的主要代表是戴尔的网络直销.效果明显可见.戴尔公司已经成为超越IBM的全球最大的电脑销售商了. 其三: 服务与交易混合型,不仅为上网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的运行和保障服务,同时自己也直接从事其他商务的服务,起了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连接作用。对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有严格的要求,在立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的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程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权利,违法法律法规合法权益。 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颇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等等.现在在B2C或者C2C网站上面比较流行的一种买卖方式就是竟拍. 一是网络拍卖的主体比较混乱,拍卖公司是以拍卖法作为网络拍卖的依据,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和资金,能够真正开展的很少,因此,网络公司大多和其他公司联合搞,各方各需所需。也有网络公司自己搞的。二是拍卖标的方面的问题。卖方无法到现场查看,对拍卖物品究竟如何、拍卖物品的真实性难以分辨,且有送到购买人手中的物品与网上的物品不一致,甚至欺骗购买人的。另外,还有些标的是属于法律法规所禁止买卖的。拍卖时候的价格一般较低,而卖方最后也许会因为太低而不愿意卖.或者买方竟拍成功却不予履行.这些问题都是 普遍存在的.而在网络上面取证较为复杂.而且时效性差.毕竟现在的入驻网络交易的门槛都不高.虚假的身份太多.安全性很差.而且相关的法律条文跟不上网络的发展.许多法律纠纷都要通过仲裁来解决. 前段时间刚出台的电子签名法给人以巨大鼓舞.说明了中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被业界人士看做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终于踏出了重要的一步。 电子签名就是用来起签名作用的一些计算机程序,符号,甚至包括语音提示。要获得电子签名,首先要得到一个身份认证(CA),就是取得一个网络身份,然后才能在网络中进行交易或是各种文件的交换。它和传统签名的区别在于它能通过网络传输。简单地说,如果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传过来一个文件,上面有企业负责人的签名,公章,那么这个人的签名和这个公章就属于电子签名范畴。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无疑为网上交易扫除了一大障碍,使得网络交易有据可依.规范了网上交易的行为.保障了网络用户的各项权益.该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本身以及签名的认证过程,数据传输方式规则,电子签名服务者责任等等的一系列的问题.此法律从明年四月一日起将全面实施.这为我国网上交易的发展铺平了一条宽广之路.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及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等问题,相信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也会越来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