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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人怎么看梁朝伟的《眼》...

整理:jimmy2024/11/19浏览2
简介周末被梁朝伟的新广告《眼》给刷屏了。本文从广告人的视角审视了这一则广告,从契合度来看,丸美跟梁朝伟的眼睛匹配度非常高,一个从眼霜起家,一个只靠眼神就能演戏了。看了这则广告你有啥感受?

广告人怎么看梁朝伟的《眼》...

莫名其妙就被梁朝伟出演的广告片《眼》给刷屏了。先重温一遍,再说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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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看法

1,从契合度来说。丸美从眼霜起家,尽管产品线已经扩大到整个面部护理,但消费者的记忆永远是眼部,尤其是那句“弹弹弹,弹走鱼尾纹”。这是定位理论的经典案例。那么相应的,为了唤起和加深消费者的记忆,丸美需要从眼睛着手。而在国内,眼神表现最好的当然属梁朝伟。王家卫曾说过:梁朝伟其实是可以不要嘴巴的,单靠他的眼睛就可以演戏了。

2,从传播策略来说。该广告选择了国内收视率最高和影响力最强的四大卫视(湖南、江苏、浙江和东方卫视)同步播出,基本实现了电视端的全面覆盖。理想的状态是,只要目标人群当时在看电视,就会看到梁朝伟的广告片。又因为长达到3分钟,不论你看到任何一秒,可能都愿意继续看下去。毕竟,梁朝伟已经很久没出境了。

3,广告片本身来说。整部广告片的画面只围绕眼睛展开,局部的视角是一种创新。而长达三分钟的广告时间在国内可谓屈指可数,自然也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可以和消费者深度互动。再者,黑白画面容易从多彩绚丽的视频中脱颖而出,而且这种陈旧有一种亲近感。采用独白的形式,则更加方便表达和接受品牌观点。至于品牌文案?呵呵,民众没有智商,只有情绪。

4,但是,广告片从一开始就打上了品牌LOGO,这是不自信的表现,是对消费者的低估。而且,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整体画面的和谐。

5,政策风险。这则广告竟然没有明确标注“广告”二字,这算是违反广告法么?即便只播一次。

6,这条广告片走心么?或许该问问后台的小老婆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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